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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疫情纾困政策解读:纾困政策下民营企业的房屋如何减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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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5158 更新时间:2022年05月26日14:39:28 打印此页 关闭

深圳疫情纾困政策解读:纾困政策下民营企业的房屋如何减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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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深圳纾困政策出台之后,国有企业的房屋可以减租,那么国有企业之外的房屋,例如民营企业的房屋能减租吗?

A

大部分人认为是不能减租。但这个观点可能是错误的。深圳纾困政策30条中有明确规定,对非国有企业的房子是鼓励减租,不是强制减租。因此,大部分人认为,民营企业的房子是不能强制减租的。


但我们认为,民营企业房子是可以强制减租的。这不是我们的观点,而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请注意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重要的事说三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规定,承租非国有企业的房子的承租人请求减免租金的,人民法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租赁合同的约定,这就是说应该减租。

Q

那我们企业应该怎么申请减租?一定要去法院打官司吗?

A

有些人说,我们是企业,不想打官司。所以,微众律师告诉您,不需要去法院打官司!您只需不交租,并将不交租的理由以律师函等方式告诉出租方,要求变更租金等租赁合同就可以了。


Q

有人会问:“律师,那如果不交房租,房东以我们不交租为由,停我们的水,起诉我们租赁合同违约怎么办?”

A

微众律师再告诉您,您不用担心。房东不能因此解除租赁合同和追究您的违约责任。这不是我们微众律师的观点,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请记住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规定,出租人疫情期间以承租人没有按时交纳房租为由解除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原文如下:“承租房屋用于经营,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承租人资金周转困难或者营业收入明显减少,出租人以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为由请求解除租赁合同,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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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德华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监事长

深圳市政协委员

广东微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


撰稿 | 黄德华

音频 | 邓   叶

校对 | 何智阳

排版 | 孟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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