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婚内监护权纠纷
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婚生子女的监护权问题,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但是对于婚内闹出监护权纠纷,这在以往既缺乏法律依据又没有参考案例,甚至连申请立案都非常之艰难。而2022年7月13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婚内监护权纠纷二审判决,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指导性的参考。
在以往,父母一方想在离婚后获得孩子的监护权,通常的办法的就是先诉讼完成离婚,然后再处理孩子监护权归谁的问题。但是,诉讼离婚的程序又经历着漫长的过程,而在这一漫长的过程中也伴随着夫妻一方为争夺监护权而隐匿孩子,造成侵犯另一方监护权现象的发生。面对这一法律问题,该如何解决?
根据法律的规定,父母双方对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而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也明确否定了这种隐匿孩子的行为。
因此,在夫妻双方未完成离婚前,其中一方为抢夺子女监护权而将子女藏匿起来,侵害另一方监护权的,被侵害一方有权提起监护权诉讼,要求暂时获取对子女的监护权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